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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光彩之星”受表彰

1999-03-25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丁辉 我有话说

本报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3月23日表彰了全国首批“光彩之星”。他们是北京海淀区芳雪药店、天津市津华五金机电经营部等133户个体工商户和北京叶氏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成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私营企业。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个协于1997年5月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争创“光彩之星”活动。

国家工商局局长王众孚在表彰会上指出,新修改的《宪法》明确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为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希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抓住机遇,不断增强“自立、自强、自尊、自律”意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他强调,要充分发挥争创“光彩之星”活动的引导和辐射作用,把争创活动和“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整个商业领域文明、道德、敬业、质量、服务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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